设为首页 帮助中心   收藏本页
会员登录  |  注册新用户
国际LED网 >>代理>> 燎原发光科技
  • 当前价格:面议
  • 最小订量:面议
  • 所 在 地: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6号
  • 发布日期:2008-07-26
  • 有 效 期:长期有效
  • 所属类目:LED室内照明灯具 >> 家用LED照明灯饰

  收藏此信息     举报此信息
  • 联系人:任晓杰小姐
  • 电 话:0635-8520891
  • 移动电话:13863560822
  • 传 真:0635-8520778
  • 我要查看此类求购信息>>
    详细信息

    发件人:许凯(先生)13641985463 主题 :邀请函(中文) 电 话: 021-64363606转6525 2008第七届中国(上海)国际LED展览会 时间:2008年12月3日-5日 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品牌展览 值得期待】 一年一度的“中国国际LED展自2002年创办以来,每年固定在中国上海举办。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组委会的精心打造下,经过六年来的发展,中国国际LED展已成为业界知名的专业品牌展会之一。亚洲、北美、欧洲及其它国家和地区中,许多企业已视“中国国际LED展”为他们重要展示及交流的平台。综合性与专业性、区域性与国际性的完美结合已使它成为中国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品牌展会,真正成为中外LED企业展示自己的首选平台,是每年LED大型国际供应商和全球采购商云集的贸易盛会,是LED行业人士济济一堂的最佳场所。 “2008第七届中国(上海)国际LED展览会”将于2008年12月3日—5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举办,国际知名企业尽皆亮相,海内外高质量买家汇聚一堂,我们期待您的身影并与您一起共创辉煌! 【组织机构】 批准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主办单位:上海市照明学会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上海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上海扩展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香港光电协会 台湾照明科技工业协会 美国照明协会 中国照明工程行业协会 韩国照明协会 江苏省照明电器行业协会 网络支持: 慧聪灯饰行业(www.lamp.hc360.com) LED资讯网(www.ledzx.com) LED环球在线(www.ledgb.com) 中国照明网(www.lightingchina.com) 中国灯饰商贸网(www.lighting86.com.cn) 中国照明在线(www.51lightings.com.cn) 中国灯具网(www.66lamp.com) 中国城市照明网(www.eccin.com) 媒体支持:《亚洲媒介集团》《东方照明》《光源与照明》《中国照明编辑部》《LED世界》《LED制造》 《LED技术》《城市照明商情》《发现资源》《中国装饰报》《国际照明与灯饰》《环球光电与显示》 【日程安排】 报到布展:2008年12月1日—12月2日 开 幕 式:2008年12月3日(9:30—10:00) 展 览:2008年12月3日—12月5日 撤 展:2008年12月5日下午 【展会优势】   (1)地理优势:上海是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也是国际著名的港口城市,在中国的经济发 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上海地处长江三角洲前沿,北界长江,东濒东海,南临杭州湾,西接江苏、浙江两省。地处南北海岸线中心,长江由此入海,交通便利,腹地宽阔,地理位置优越,是一个良好的江海港口。 (2)规模优势:展览总规模达到22000平方米,标准展台超过1100个,作为专业盛会,本届展览规模优势十分明显。 (3)专业优势:本次展会将成为LED行业最主要的展览,与同类展览相比,主题突出,集中展示以“LED”为主线的各专业的科技成果、先进的技术及产品,专业优势非常明显。成为业内机构进行针对性的业务推介和形象宣传的首选渠道。 (4)经验优势:展会承办机构上海扩展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每年在国内外举办10多个专业国际展会,与中国20多个各级政府部门、30余家专业协会学会、150多家专业媒体以及国际会展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届时,一个规模宏大,知名品牌云集的行业盛会将呈现在您的面前。 (5)架构优势:本届展会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上海市照明学会、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及上海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联合举办,是政府各相关部门重点支持的专业、权威展会。 【专业观众的组织及宣传推广】 组委会邀请国家有关部委及各省市政府、路灯管理部门、城市管理局、建筑研究院、装饰工程公司、建筑开发商、经销商、照明景观公司、酒店、商场照明采购处等单位的决策人士到会参观洽谈。 印制60万张参观券通过组织单位建立的国内外专业买家数据库寄往专业人士手中,另通过各行业协会、学会、社团、组织官方参观团、贸易参观团、专家团莅临现场参观指导交流。并在全国专业展览会上派发,邀请参展参观;拟在电视台、新民晚报、解放日报、新闻晨报、青年报、环球时报等传播媒体上对本届展览会作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新产品推介会宣传报道此次展览会。 全国172家灯饰城的现场宣传,上海及周边54家灯饰城每月一次展会宣传日;展会现场上海多家灯饰城互动班车,观众、采购与展商在展会期间实现共享互动式交流;指定商务旅游公司,组织东南亚、欧洲、美洲、中东地区采购买家团参观洽谈。 【参展范围】 1、LED芯片、外延片、磊晶片及相关基材; 2、LED发光二极管及大功率器件; 3、LED封装及配套材料; 4、LED点阵、模块、数码管、控制系统、IC; 5、LED显示:LED显示屏(单色、双色、全色);LED(广告显示牌、资讯显示板、计分板); 6、LED光源、立体发光字、LED霓虹光源; 7、LED照明:(景观、建筑、装饰、民用)LED灯;(汽车、交通、矿业、医疗等)特殊LED灯; 8、LED背光源:(手机、MP3、DVD等)背光源;(液晶、掌上电脑、医疗监视器等)背光源; 9、LED加工技术:装箱机、硅树脂封装、分光分色机、焊线机、测试仪器、固晶机、烘烤箱等; 10、OLED(有机发光二级管)、LD(激光二极管)、EL(电子照明)、激光传感器等。 【参展费用】 (注:双面开口展位加收20%费用) 展 台 类 型 A区 B区 境外企业 标 准 展 台 ¥11800元/9m2 ¥10800元/9m2 $3800元/9m2 室内光地(36m2起租) ¥1200元/m2 ¥1100元/m2 $380元/m2 标准展位费用包括:(长3米x宽3米x高2.5米)、三面围板(白色)、公司中英文楣板、1个电源插座(500W以内)、2支日光灯、1张咨询台、2张折椅、地毯、垃圾篓等。 空场地费用包括:展出场地、地毯、保安服务、展位清洁服务。 会务费:每人500元,用于会议资料、参展证、午餐、纪念品等。 【会刊及其它广告】会刊尺寸:210mmx285mm,请于2008年11月1日前将菲林或设计稿交至组委会。 封 面:¥25000元 封 底:¥20000元 封 二:¥15000元 封 三:¥10000元 扉 页:¥12000元 彩整版:¥6000元 黑整版:¥3000元 文字整版:¥2000元 拱 门:¥2000元/天 气 球:¥1000元/天 条幅:¥2000元/期 请柬:¥10000元/3万张 【参展申请程序】 ① 参展企业确定面积及选定展位。 ②填妥参展申请回执(合同)并签字盖章,然后将该表传真或邮寄至承办单位。 ③展位确定后,参展企业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展费的50%或全款汇入组委会账户,否则,承办单位不予保留参展申请所确认的展位,余款在11月1日前汇出。 ④参展企业非经承办单位同意,不得撤消参展申请,所交订金概不退还。 ⑤组委会将于展前一个月将参展商手册寄给参展单位。 ⑥大会会刊将免费为参展企业刊登企业简介(200字内)。 【高水准的行业研讨会】 展会期间将举办高层次的行业研讨会,以开展国际技术、经贸交流,宣传、介绍产品,主要探讨与本展有关的各项重要课题,各单位均可报名申请举办,请自定交流主题,并与参展报名表一并报于组织单位,以便及早安排交流场地和设施,并组织专业听众。 组委会提供配备:会议室场地、桌椅、1台投影仪、2个麦克风、1块幕布。 大会组委会秘书处: 地址:上海市龙漕路51弄2号银星大厦904室(200235) 电话:021-64363606 54976525 传真:021-54976528 E-mail:kuozhanexpo@163.com 联系人:许凯(先生)13641985463

    站内导航

    注册帮助 | 国际LED网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意见建议 | LED网 | 中国LED网 | LED照明 | LED显示屏 | LED灯 | LED路灯
    服务热线:(0755)36527366,(0755)36527388  | ©2006-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互联网
    协会网络诚
    信推进联盟
    深圳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盟
    公共信息安
    全网络监察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
    网传播文明
    网站版权所有:深圳鼎盛创媒 | 粤ICP备0705562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载内容,凡注明署名的,其版权属于署名者所有,转载请注明署名。
    本站未注明来源ledwang.com之稿件均为转载稿,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发邮件与ledwang.com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