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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争议解决新办法将施行 “恶意注册”有了权威界定


添加时间:2012-05-30 |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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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2月19日讯 记者赵亚辉报道:新修订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日前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网站上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3月17日起施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表示,我国国家顶级域名CN域名注册量现已突破百万,且CN域名的终端价格最低已经降至5元/月,CN域名市场迎来了一个新的增长高潮。因此,注册人权益将如何保障、面对域名争议问题应如何仲裁等问题重新成为业界关注的热点。随着新办法的出台,这些问题的答案浮出水面。

  新办法强调了“先注先得”的国际通行注册制度,体现了保护广大域名注册者权益的大原则,这也符合目前我国CN域名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了CN域名公平公正的注册原则。

  根据新办法,“恶意注册”的概念第一次有了清晰的界定。“抱有出售、出租目的注册域名”不再是判断“恶意”的标准,注册者只有向“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得不正当利益”才能被定义为“恶意注册”。

  针对目前出现的一些域名争议典型案例,新办法作了重大修订,注册人权益得到了更有力的保障。互联网法律专家胡钢指出,按照新办法,CN域名注册和使用环境将更加安全、更有保障。例如:新办法规定,所争议的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将不予受理相关争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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