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晚,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已被国家发改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同时,其节能灯替代白炽灯项目还获得了国家专项资金1000万元的支持。
佛山照明公告称,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其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比例征收。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3174号),国家财政部门下拨佛山照明2009年扩大内需支出预算(拨款)指标1000万元,专项用于公司白炽灯转换电子节能灯项目。
公告表示,这是该公司节能灯替代白炽灯获得国家专项支持的项目,也是全国照明行业获得国家支持金额最大的项目。目前,公司已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认真组织节能灯替代白炽灯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并接受了国家有关部门的现场检查和指导,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好评。
为提高节能产品,尤其是T8、T5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佛山照明董事会于2007年8月28日披露了计划用企业自有资金3.3亿元,投资扩建厂房和购买设备,扩大生产T8、T5荧光灯。
据悉,近两年,佛山照明认真抓好节能产品的扩产,每年分别引进两条T8和T5生产线。2009年,该公司将继续落实原有的投资计划,利用自有资金,再引进3条T8生产线和3条T5生产线,使T8产品达到年产2.5亿支,T5产品达到年产5500万支,实现公司节能产品规模和效益同步增长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