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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机关将停用白炽灯 推广LED光源


添加时间:2012-05-30 |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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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年底前,北京市将逐步淘汰宾馆、饭店、商场、商用写字楼的白炽灯。市发改委昨天正式印发公布经市政府同意的《北京市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行动计划(2011-2015年)》。

  《行动计划》提出目标:到2015年,北京市停止进口、销售15瓦及以上白炽灯,公共机构、宾馆、饭店、商场、商用写字楼、工业企业等生产营业性单位停止使用白炽灯,节能光源及高效灯具广泛采用,废旧光源回收处理体系基本建立,有利于绿色照明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市发展改革、质监、工商、商务、财政等部门将联合开展白炽灯停售、白炽灯替代光源质量、重点行业白炽灯淘汰情况的监督检查。

  停售百瓦以上白炽灯


  《行动计划》分阶段目标提出:今年6月1日起,停止进口与销售功率在100瓦及以上白炽灯;明年6月1日起,停止进口与销售功率在60瓦及以上白炽灯;2015年1月1日起,停止进口与销售功率在15瓦及以上白炽灯。

  同时,今年继续在全市低保户、残疾人家庭以及中小学生中开展节能灯“以旧换新”,即一只白炽灯换购一只节能灯,限定换购只数。对低保护和残疾人家庭,费用补贴延续“一元节能灯”政策,对中小学生实行免费换购,由政府给予补贴。

  政府机关停用白炽灯

  《行动计划》提出:各级政府机关在2013年年底前全面停止使用白炽灯,其他公共机构在2014年年底前全面停止使用白炽灯。采购安装替代光源费用由本单位财政经费预算支出。

  2015年年底前,宾馆、饭店、商场、商用写字楼、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性单位全面停止使用白炽灯。继续利用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补贴政策,对大宗用户政府补贴资金30%,用户自筹70%。

  推广LED光源

  今年,本市将继续在地下通道试点应用LED照明替换现有传统照明光源,在政府机关地下停车场等室内照明领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示范推广LED照明。根据试点示范情况,扩大推广范围,逐步在本市其他公共机构、物业小区以及商场、宾馆、饭店、工业企业等经营性单位推进LED光源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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