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帮助中心   收藏本页
会员登录  |  注册新用户
首页>行业动态>欧盟照明设备设计成灯具出口限制

欧盟照明设备设计成灯具出口限制


添加时间:2012-05-30 | 返回首页
更多

近日,欧盟通过一项能效要求法规,规定在2009至2012年逐步从市场上淘汰供家庭、工业部门和公共场所使用的白炽灯等高耗能照明设备,并对卤素灯和紧凑型荧光灯、镇流器等照明设备作了能耗、功能、美观、卫生等方面的要求。此举将对我国低能耗白炽灯输欧造成一定冲击,相关企业须积极应对。

  欧盟照明设备生态设计条例表明,能效等要求日趋成为灯具出口限制。为适应新形势,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一是在产品设计开发上应融入生态化理念,注重能效要求,在整个生产流程中紧跟生态设计标准,提高能效系数,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功能、美观等生态化设计要求。

  二是调整产品结构,改进生产工艺,实现自身产品性能功效和技术含量的整体提升,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灯具,以优质、环保、稳定的产品积极参与国际技术博弈。三是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的信息收集工作,政企合力共同跨越灯具出口市场高门槛。


站内导航

注册帮助 | 国际LED网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意见建议 | LED网 | 中国LED网 | LED照明 | LED显示屏 | LED灯 | LED路灯
服务热线:(0755)36527366,(0755)36527388  | ©2006-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互联网
协会网络诚
信推进联盟
深圳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盟
公共信息安
全网络监察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
网传播文明
网站版权所有:深圳鼎盛创媒 | 粤ICP备0705562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载内容,凡注明署名的,其版权属于署名者所有,转载请注明署名。
本站未注明来源ledwang.com之稿件均为转载稿,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发邮件与ledwang.com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