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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部道路公共场所将淘汰低效照明灯


添加时间:2012-05-30 |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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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27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今年底前,中国东、中部地区和有条件的西部地区的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照明将全部淘汰白炽灯等低效照明产品。

  上述措施是中国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进一步推进绿色照明工程的一部分。据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介绍,为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去年全国范围内共推广节能灯6200万只,今年的任务是推广1.2亿只,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各地组织实施。

  加快淘汰白炽灯,推广节能灯是国际社会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目前,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已发布淘汰白炽灯的时间表。

  中国是照明产品的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2008年,中国白炽灯产量43亿只,紧凑型荧光灯(即节能灯)产量32亿只,其中出口量均占到三分之二。

  目前,照明用电约占中国全社会用电量的12%,采用节能灯替代白炽灯可节电60%-80%,若把在用的白炽灯全部替换为节能灯,一年可节电480亿千瓦时(相当于三峡工程去年发电量的一半),可减排4800万吨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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