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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LED屏晃眼影响驾驶 光污染尚无法可依


添加时间:2013-11-07 |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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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在长春市各主要商业、闹市区,流光溢彩的楼体大型LED屏幕就开始频繁变换、跳跃、闪烁着各种颜色的广告,吸引着来往的人流。

  一些路口因为商家集中,每个方向都有几块大屏幕,小的两三层楼高,大的六七层楼高。然而,随着这些LED点亮街路,吸引眼球的同时,过往的司机对于行车安全也逐渐有了怨言。11月4日晚,长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这种超大的LED屏,对司机来说太不安全了,开车经过时眼前一片白,完全看不清路了。


红旗街商圈LED屏幕非常亮

  市民反映

  一片亮白开车差点追尾

  李先生是一名司机,每天晚上都要经长春市人民大街回家,路过的3处地点均有超大LED屏幕,由于播放的广告不同,所以屏幕总是突然变换各种颜色,让人的眼睛瞬间一片白。

  4日晚,因为被闪烁的灯光晃得眼睛来不及适应,差点追尾,“这一路上被晃了好几次,都是这样的大屏幕,太亮了。”

  他说,尤其是人民大街与重庆路交会处的商场楼体屏幕,是十字路口最大的,有时会变成亮白色,让眼睛无法适应暗处的路面。

  “我希望有关部门能管一管,是不是把屏幕调得暗一些。”他说,在胜利公园的屏幕和信号灯是一个方向,眼睛被晃得发花,驾车更得小心翼翼,得仔细分辨才能看清红绿灯。他还表示,在站前广场,天池国际商业中心楼上也有个大屏幕,因为楼下没有灯,更加刺眼,更加看不清路面。

  记者核实

  踏查一

  这块屏幕有六七层楼高

  4日19时许,记者来到人民大街与重庆路交会处,十字路口有3个方向的楼体都有大型屏幕,最大的有六七层楼高,每个都不断变换着各种颜色的广告,或者红色,或者绿色,当突然变换到银白时,人的眼睛确实会瞬间一亮。在这个时候,想看清路灯处的车流和人流时,会有短暂的一个适应过程。

  出租车司机李师傅说:“太刺眼了,我在解放大路就能看到这个屏幕,那时还不觉得怎么样,到跟前才感到晃眼。看一眼屏幕,再看前面的车都是虚的。”

  出租车司机陈师傅说,遇到这种特亮的屏幕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尽量不看,“不要盯着瞅,平视就可以了。我开一天的车,眼睛相当疲劳,看一眼这个屏幕,就感觉眼睛都要淌出来了。”记者仔细观察发现,除了银白的屏幕刺眼影响交通安全外,人民广场至重庆路的这一段因为正在兴建地铁,所以基本没有路灯。当附近的LED屏幕广告变换成银白时,就会照射到这一段马路上,行驶在路上的司机难免会被晃眼,就像在黑暗中突然开灯,眼睛需要适应一样。

  踏查二

  胜利公园前被照得通亮

  19时30分许,在胜利公园十字路口,设立的一块电子屏幕,位于一处娱乐城的墙面上。记者经过时,屏幕上放了一段骑马舞,类似于舞台灯光,射到马路上,将胜利公园门前照得通亮,且正对着由南向北行驶的车流,让人产生不适感,需要高度集中,才可看清路面和行人。

  踏查三

  如同对面的车突然开大灯

  20时许,圆形的站前广场正在改造修建,没有丝毫光亮。

  沿人民大街由南向北驶入,一直是灯光柔和的路灯。刚刚进入广场东侧,一商家的户外广告屏立刻让人眼睛一片白,仿佛白昼,再看路面已经看不清楚。站前广场一位等车的市民说,这就像有几辆车同时突然开启大灯,谁能受得了?尤其站前广场还没有灯光,更加难分辨,而且这里车流量大,真的是太危险了。

  踏查四

  红旗街商圈LED很亮很刺眼

  20时30分许,记者来到了红旗街商业圈,这里的两个大型商场楼体外均悬挂了广告大屏幕。多数时间,广告的颜色放出的光亮比较柔和,但偶尔也会转换到银白色。附近等活的出租车司机说,这两块广告屏是很亮很刺眼,但这里路面的灯光也很亮,还有周围灯光加在一起,转移了眼睛的注意力。记者注意到,附近“灯火通明”的环境,确实减弱了广告屏强光给眼睛带来的刺激。

  负责公司

  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屏幕亮度

  11月5日,针对此事,记者来到了人民大街与重庆路交会处的一大型购物中心进行采访。

  企划部的工作人员说,楼体外的LED屏幕,广告招商、屏幕的控制是由一家名为“领翼”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的。

  该公司工作人员温先生证实,此购物中心楼体外的LED屏幕,的确是由他们公司进行操控。

  “楼体外的LED屏幕,是由市容环卫部门审批通过之后,再进行投入使用的。”他说,公司每天负责LED屏幕广告的播放,但对于屏幕的亮度,并没有具体范围的限定。

  “白天的时候,我们会将屏幕的亮度指数,保持在50至55左右,到了晚上,会将亮度降低,调至45左右。”他说,公司对于LED亮度的调控,会根据每天的时间变化、天气情况做出调整。对于市民反映的,夜晚屏幕太亮晃眼的问题,温先生表示,如果情况属实,可以考虑将屏幕亮度调低。

  审批部门

  亮度强弱并无硬性规定

  记者了解到,长春市对于户外LED电子显示屏的审批,是由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

  市容管理处一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室内户外LED的投放,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手续,“若有需要,可提出审批申请,审批员会对LED投放的地点等情况,进行调查。”

  对于提出申请的户外LED大小、亮度强弱等要求,该工作人员表示,审批过程中,并没有相关的硬性规定。

  审批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对于长春市户外LED的投放已经暂停审批。目前有些街路仍存在未经审批,擅自设置LED电子显示屏。为了整治此情况,暂停户外LED的审批。凡未经批准的,由所辖区负责组织拆除。对于户外LED所带来的光污染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可联系环保部门。

  环保部门

  未被列入污染防治范畴

  随着城市亮化的推进,光污染渐渐为人们所熟知。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处工作人员张先生说,光污染的现象并不少见,且具有一定危害性,但光污染还没有被列入环境污染防治的范畴,目前国家也没有对于光污染的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尚未出台。 “因为没有相应的标准,所以环保部门很难介入监管。”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

  目前尚无相关环保法规

  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的郭律师表示,我国的《宪法》、《物权法》、《民法通则》等某些条款或可作为依据。如《民法通则》中对“采光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但这些条文仅仅是作为发生“光污染”纠纷时候普遍意义上的法律依据。 “到底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污染?光辐射到什么程度为违法光污染?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到底由哪个部门实施监管和实施处罚?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法律规定。”郭律师说。

  他山之石

  国内

  上海:上海的《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是我国首部限制光污染的地方性标准,于200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关于环境照明,要求光源和灯具按照亮度分区进行限制,明确了“城市环境照明应考虑生态和环保的要求,消除光污染的影响。”

  北京:2008年4月,北京施行了《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其中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户外电子显示屏的设置进行交通安全评价,还规定了主干道两侧显示屏不得播放活动画面。另外,还实施光污染方面的地方法规,其中明确规定,在居民楼上等某些特定场所安装和使用某些强光源为光污染。

  国外

  美国:美国的光污染防治法规,以州的形式制定。至今已经有十几个州制定了相关法规。新墨西哥州颁布《夜空保护法》,规定室外照明要安装适当合理的装置以防治光污染,并对违法者处以罚款式的处罚。日本:1998年11月完成关于光污染防治的相关条例,其中,对社区、企业与居民在光污染防治方面的义务与责任作出具体规定。此外,还要求广告照明不能使用探照灯或激光光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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