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高明土地使用权竞买的进展公告。
2012年12月11日,佛山照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高明土地使用权竞买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买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照明大道以北、恒昌路以东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细内容见2012年12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2-068号公告)。
公司参与了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以20852万元的价格竞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土地面积479356.38平方米,折合约719.03亩)。2012年12月24日,公司与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签订了《成交确认书》。按照《成交确认书》要求,佛山照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出让地价费及交易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