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我国各行业“十五”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根据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国家经贸委研究制订了机械、汽车、冶金、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医药、煤炭、建材、轻工、纺织和电力等13个行业的“十五”规划。 在轻工业部分中,涉及我国照明电器行业“十五”结构调整和发展重点规划是:积极采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照明电器等轻工传统行业,着力调整产品结构,扩大产品出口,提高国际竞争力。 到2005年,照明电器行业总值达到735亿元,“十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8%以上。产品国际标准的采标率达55%以上,产品抽样合格率80%以上。 照明电器行业“十五”期间调整与发展的重点是:发展节能型电光源产品,限制普通白炽灯的增长,重点发展双螺旋铝灯头白炽灯;提高荧光灯比重,到“十五”末,白炽灯与荧光灯比例达到3.5:1。技术装备重点开发紧凑型荧光灯生产线和T8、T5荧光灯生产线;改造普通白炽灯生产线,提高自动化水平。 推广灯具CAD和照明工程CAD技术。淘汰一批规模小、工艺落后的工业企业,重点支持年产1000万只以上荧光灯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灯具要开发新品种,强调工业设计,适合市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