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
据悉,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626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30021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摇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股数不超过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9.35%;网上发行股数为发行总量减去本次网下最终发行量。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时间为2011年5月3日(T-5日)至2011年5月5日(T-3日)9:30至15:00,其他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11年5月10日(T日),参与申购的投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