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飞利浦电子中国集团(上海)打假人员的请求,日前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甘井子分局出动执法人员,依法对大连某灯饰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仅在2个经销商的仓库里就查出假冒飞利浦照明器材近2000余件,价值10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中。
8月1日上午,执法人员在飞利浦电子中国集团(上海)打假人员的引领下,依法对大连某灯饰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在一个由温州人经营的灯具专卖店仓库里,厂家打假人员鉴别出了假冒飞利浦日光灯镇流器800余个、灯泡500个;在另一个专卖店的仓库,厂家打假人员鉴别出了假冒飞利浦泛光灯59套、触发器150余只、镇流器370个、其他电器产品近400只。经厂家打假人员初步核算,查出的2个仓库近2000件假冒飞利浦照明器材的总价值有10万余元。
据厂家打假人员介绍,这些假冒飞利浦照明器材大多产自南方,其质量没有保证,使用寿命远远低于真品;由于假冒产品的价格远远低于真品,一些见利忘义的销售商打着飞利浦的旗号大量购进假冒产品销售,使飞利浦照明器材的销售市场被假冒产品挤占。生产和销售这些假冒产品不仅严重损害了飞利浦电子中国集团(上海)的声誉和利益,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为保护名牌产品生产厂家的权益、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甘井子分局依法扣押这些假冒产品,并对此案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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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电器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用品,其安全性和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质量低劣、安全水平低的灯具产品,增大了使用时引起人身触电和引发火灾的危险性。质量低劣的灯具表现在标志、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等方面。
标志不合格。灯具无任何标志或标志不全,有的标志耐久性差。灯具上无制造厂名称、注册商标、“CCC”强制认证标志、额定电压、额定最高环境温度、产品型号或型式序号、额定功率等。
结构不合格。主要是灯具内部的导线管(为内部接线、走线的管、槽等)不光滑,存在刃边、毛刺;灯座的电气连接脱落或松动;绝缘衬垫或套管不能牢固地固定在原有的位置上。
内部接线和外部接线不合格。普通灯具导线低于最小横截面积0.75mm2,其他灯具为1mm2的标准要求;灯具外部接线进出口制作粗糙、锋利,没有进行倒角处理,也没有对进线采取固定措施,造成导线绝缘层很容易被划破。
防触电保护不合格。主要表现在各种灯具的螺口灯座上。由于灯座的结构、尺寸、绝缘性能没有按标准加工制造,使灯泡不能完全旋入灯座内,灯泡的金属螺口带电部分外露,容易被人触及造成触电事故。